发挥艺术形式在《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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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泽银.发挥艺术形式在《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效能[J].新课程导学(上),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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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泽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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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扬中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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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艺术作品具有形象性、典型性、情感性等特点,诸如音乐、书画、表演等艺术形式,能够渲染气氛、烘托课题、活跃思维、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发学生的思考,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因此,现代教学理论和实践很强调艺术形式在教学中的辅助作用.著名特级教师李吉林就说过:“美,是教育的磁石.那如何充分地把美展示在孩子的眼前呢?笔者想到了艺术.于是,大胆地将图画、音乐、戏剧引进单调而沉闷的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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