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利益范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然而长期以来,却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或者知之甚少没能在理论上予以说明。我们知道,人类实践、认识及其所获得的真理,都与利益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也有利益的地位。作为哲学范畴的利益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利益是认识的目的 我们知道,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这一反映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改造的基础上实现的。主体是有知识、经验、意志和需要的现实的人。人的认识活动不是盲目的、本能的,而是自觉的、能动的,有着预测和目的的。马克思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曾经深刻而生动地指出,蜘蛛的活动和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也要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因为“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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