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地理"进行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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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玲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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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福州市马尾区教师进修校,35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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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初中《地理课程标准》提到:“提倡把乡土地理作为综合性学习的载体,学生可以通过收集身边的资料,运用掌握的地理知识和技能,进行以环境与发展问题为中心的探究性实践活动。”在这里乡土地理作为综合性学习载体的地位得到强调和规范,其范围被界定为“学校所在地的区县一级行政区域”,其主要内容被规定为“环境与发展问题”,其方式则提倡为“探究性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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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土地理 实践活动 综合性学习 探究性 地理课程标准 学校 地理知识 区县 问题 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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