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合理利己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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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荣组 王金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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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化工学院(赵荣组),南京航空学院(王金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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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些同志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个体、私营和“三资”等企业,实行的又是商品经济,因此,利己主义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倡导集体主义的效果是有限的,甚至是行不通的。协调个人和集体、国家,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只有依靠合理利己主义,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为人民群众所接受,才是现实的。合理利己主义应该而且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既能调动积极性,又不致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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