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意的著作权法保护——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重新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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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宁,蓝 静.论创意的著作权法保护——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重新解读[J].科技管理研究,20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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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宁 蓝 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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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暨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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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创新与能力建设,粤财教(2013)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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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创意的著作权法保护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著作权法上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阻扰,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创意常常被归入了思想的范畴而排除在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外。从创意的概念及其特征入手,介绍目前创意的几种法律保护模式及其弊端,进一步阐释著作权法保护创意的必要性,并通过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的重新解读,为创意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提供法律依据。最后,为创意设计特殊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以期望为将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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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创意 著作权法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创意登记制度 |
收稿时间: | 2014/8/19 0:00:00 |
修稿时间: | 2014/12/8 0:00:00 |
Protection of Originality by Copyright Law-Re-interpretation of the dichotomy of idea and expres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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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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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originality copyright law dichotomy of idea and expression originality registration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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