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生实务技能培养的“为”与“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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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阜阳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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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本科教育对于实务技能的培养具有局限性,目标应当定位为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者"毛坯",此"毛坯"经过工作的历练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职业者。因而,法学本科教育对于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不能大包大揽,以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态度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职责,一方面着眼于分析表达技能的训练,另一方面克服或者避免舍本逐末之举,包括不放松专业知识的教学、专业实习不可"重形式而轻实质"、相关性课程开设不宜贪多求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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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本科生 法律职业 法律实务技能 分析表达技能 |
The Dos and Don'ts of Cultivating Practical Skills for Law Undergraduat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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