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应是三种思维活动的共同过程——谈教师思维的主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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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春国.课堂教学应是三种思维活动的共同过程——谈教师思维的主导作用[J].中学数学教学参考,19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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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春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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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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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学数学教学的基本形式是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主要是由教材、教师、学生这三个基本因素构成的.这三个因素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形成教学过程的整体.教学作为一个过程,其核心是:教师的思维活动、教材中潜在的思维过程、学生的思维活动的有机结合.如何发挥知识的实用价值和智能价值,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活动,知识是基础,敦师的思维活动起着导向作用,这种导向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下面根据自己的体会,举例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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