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档单位变化所导致的区分全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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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天荣.立档单位变化所导致的区分全宗[J].档案管理,2002(6):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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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天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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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平顶山市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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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立档单位被撤销,其基本职能也已停止,其档案应作为一个完整的全宗对待.若立档单位撤销后,其部分职能由其他立档单位继承,撤销之前形成的档案仍作为独立的完整全宗对待,在其他立档单位继续存在的职能活动中产生的档案,作为继承其职能的立档单位全宗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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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位变化 全宗区分 档案整理 立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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