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财产处分行为的司法救济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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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琳.农村集体财产处分行为的司法救济路径选择[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1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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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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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21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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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村委会违反民主程序、擅自侵害村民合法利益的现象普遍存在.法院一般把这类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以违反法定的民主决策程序为由确认集体财产处分合同无效.然而,在法解释论层面,此类合同的无效是难以成立或难以证明的,而且,村民也没有资格请求撤销合同.然而,如果把此类纠纷作为行政合同案件纳入行政诉讼救济,那么法院可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行政合同,从而直接而有效地保护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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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财产 司法救济 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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