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公投”法理不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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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全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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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南充县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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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 0 3年11月2 7日,台湾岛内蓝(指国民党、亲民党)绿(指民进党、台湾团结联盟)阵营就“公投法”草案进行表决。结果,台湾“立法院”否决了“泛绿军”所谓的“统独公投”“制宪列入公投”等条文,通过了国民党和亲民党提出的“公投法”草案。陈水扁为“台独公投”制造法律依据的阴谋破产。这一结果,显示台湾的主流民意希望社会稳定,保持两岸和平,不赞成“台独”,“台独”不得人心。但值得警惕的是“公投法”草案的通过本身已经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因为“公投法”已经为“台独公投”埋下法源的伏笔,并且“公投法”除了明确列为不可公投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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