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浮动抵押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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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传利,王保民.《物权法》中浮动抵押制度的不足与完善[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13(1):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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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传利 王保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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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法学部,安徽合肥,2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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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物权法》关于浮动抵押的规定存在抵押人主体的宽泛性、抵押标的物的有限性、抵押人处分权限制的模糊性以及抵押权人监督措施的缺失性等问题,抵押权人的抵押权益失却了传统抵押之下的有力保障。为了消弭浮动抵押法律关系的不平衡性,必须从制度上确立和完善保障抵押权人利益的各项权利和措施,一方面,从抵押人的角度明确自由处分权的权利构成、滥用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抵押权人的角度明确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救济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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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浮动抵押 不足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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