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规程》为指针抓好德育工作
引用本文:李文衡.以《规程》为指针抓好德育工作[J].湖北教育,1996(Z2).
作者姓名:李文衡
作者单位:武汉市崇仁路小学 校长
摘    要:《小学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三章的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对小学德育工作作了明确的规定。我们一边学习《规程》一边总结我校德育工作,在依法管理德育方面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规程》第二十一条指出:“小学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德育的重要位置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从领导角度讲,应是校长(法人代表)亲自负责、亲自抓德育工作;二、从德育工作队伍说,是学校全员参与;三、从德育工作校内的组织机构看,应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结构体系;四、从教育网络要求,要建立起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结合的主体网络。回顾我校10余年的实践,我们深感《规程》作出这一规定是十分必要的。我们的体会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