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加强对全省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江苏省教育厅 2004年 7月 16日颁发 《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 该办法与原《幼儿园穴 雪 班 登记注册办法》相比,有一些变化。比如,原办法只适用于招收 3~6岁幼儿的幼儿园穴 ,而新办法则规定“招收 0~6周岁婴 班雪幼儿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均应进行登记注册”。这是为了适应早期教育向 0~3岁延伸的需要。近年来,各类 0~3岁教育机构越来越多,但管理缺位,问题和隐患较多。有鉴于此,所以这个办法涵盖了面向0~6岁婴幼儿的所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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