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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儒家的审美理想
引用本文:李天道.“和”:儒家的审美理想[J].宁夏师范学院学报,1995(3).
作者姓名:李天道
摘    要:“和”,又称中和。《礼记·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从人格的建构来讲,“中和”指性情的适中,不偏不倚;从天地宇宙的建构来看,“中和”指自然万物间的和谐统一关系。中国古代哲人认为,宇宙间的自然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不断地运动、变化,同时又处于一个和谐的统一体中,阴阳的交替,动静的变化,万物的生灭,都必须“致中和”,即遵循“中和”这种客观规律,以使“天地位”、“万物育”,构成宇宙自然和谐协调的秩序。可见,“中和”既是人道,也是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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