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军邮机构后军邮的查转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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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宝国.撤销军邮机构后军邮的查转处理[J].上海集邮,2004(6):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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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宝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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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世纪50年代中叶,我国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军队驻地相对较为固定,为改进军队邮件寄递工作和精简军邮机构,自1957年9月1日起,国内军邮站全部撤销,原来由军邮机构承担的军事邮件收寄和投递工作统一移交各级地方邮政机构,按照邮局的一般规定办理。也就是说部队邮件“在收寄、分拣、封发、接收和开拆等处理过程中,都按处理一般邮件的手续混合处理”,“不另设专台(或单位)或专人办理,在收据和清单上也不作任何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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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军邮机构 查转处理 军邮工作 军事邮件 投递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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