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济的逻辑起点:征收补偿协议性质之辨正——兼及补偿协议履行纠纷司法救济之阶段性设计 |
| |
引用本文: | 刘启川.司法救济的逻辑起点:征收补偿协议性质之辨正——兼及补偿协议履行纠纷司法救济之阶段性设计[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45-54. |
| |
作者姓名: | 刘启川 |
| |
作者单位: | ;1.东南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所涉补偿协议纠纷,采取何种诉讼予以救济不置可否,极易导致法院受理案件与民众维护权益时无所适从,因而,应辨明征收补偿协议的性质。从基本法理分析得知,征收补偿协议契合行政契约的内在逻辑,并且,当前"民事契约论"的形成多囿于补偿协议的契约性而径直定性,抑或受制于现有制度框架造成的惯性思维。而把征收补偿协议定位为行政契约,既可以使征收补偿协议得到理性回归,推进行政契约理论在行政活动中获得本真拓展,又可以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关 键 词: | 征收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 行政契约 民事契约 司法救济 |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the Judicial Relief: the Differentiation of Levy Compensation Agreement's Nature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