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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务公开法治化的实现
引用本文:刘广明,尤晓娜.论政务公开法治化的实现[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3(4):13-16.
作者姓名:刘广明  尤晓娜
作者单位:1.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51
2. 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31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院重大委托项目
摘    要:政务公开的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政务公开的推行。当前,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必须要实现政务公开的法治化,并且现在已经具体了实现政务公开法治化的条件。法制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实现政务公开法治化的基石,而政务公开法制保障机制则需要从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方式、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着手构建。

关 键 词:政务公开  法治化  依法行政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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