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条件下服务贸易的法律适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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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索光举.CEPA条件下服务贸易的法律适用问题[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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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索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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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广东,梅州,514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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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7年梅州市社联和嘉应学院联合人文社科重点立项项目"广东暨珠三角在CEPA协议实施中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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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CEPA协议的实施对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在CEPA的实施过程中,有关服务贸易规定中所涉及的市场准入规则、"服务贸易提供者"定义以及在金融、物流行业等方面与内地的法律制度有较大的不同,对这些法律问题的研究有利于促进双方在服务贸易方面的有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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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服务业 服务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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