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生命的起源与价值的原始发生和本然规定--关于价值问题的本体论思考
引用本文:刘宗碧.生命的起源与价值的原始发生和本然规定--关于价值问题的本体论思考[J].凯里学院学报,2004,22(2):8-12.
作者姓名:刘宗碧
作者单位: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凯里,556000
摘    要:价值在本质上不是“认识”现象 ,而是一种“存在”现象。因此 ,关于价值的本质揭示应突破传统主、客体关系模式这种认识论范式桎梏 ,转入本体论的思考。从“存在”的角度看 ,价值作为一种事实 ,在本然上是生物的生命存在及其显现方式的规定或属性。只有生物才有“生”、“死”规定 ,从而构筑生物生存的他律性和自由性以及相互作用而形成“损益关系” ,使价值得以原始发生。无机界则没有这一价值的原始发生机制。当然 ,价值的规定是有层次和种类结构的 ,如主体与客体的区别、价值主体间活动层次的区别等。当把本体论统一于认识论、实践论并从主体实践的本能层次上升为自觉层次的把握时 ,其只能指为人类领域的。

关 键 词:本体论  认识论  生命起源  价值的原始发生  价值的本然规定
文章编号:1002-6991(2004)02-0008-05
修稿时间:2003年12月30

The origins of the human being and the primitive occurrence of valne with this nature system——Ask for the ontology of the value problem consideratio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