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起源与价值的原始发生和本然规定--关于价值问题的本体论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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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宗碧.生命的起源与价值的原始发生和本然规定--关于价值问题的本体论思考[J].凯里学院学报,2004,22(2):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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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宗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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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凯里,5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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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价值在本质上不是“认识”现象 ,而是一种“存在”现象。因此 ,关于价值的本质揭示应突破传统主、客体关系模式这种认识论范式桎梏 ,转入本体论的思考。从“存在”的角度看 ,价值作为一种事实 ,在本然上是生物的生命存在及其显现方式的规定或属性。只有生物才有“生”、“死”规定 ,从而构筑生物生存的他律性和自由性以及相互作用而形成“损益关系” ,使价值得以原始发生。无机界则没有这一价值的原始发生机制。当然 ,价值的规定是有层次和种类结构的 ,如主体与客体的区别、价值主体间活动层次的区别等。当把本体论统一于认识论、实践论并从主体实践的本能层次上升为自觉层次的把握时 ,其只能指为人类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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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本体论 认识论 生命起源 价值的原始发生 价值的本然规定 |
文章编号: | 1002-6991(2004)02-0008-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12月30 |
The origins of the human being and the primitive occurrence of valne with this nature system——Ask for the ontology of the value problem conside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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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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