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遗失物拾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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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劼劼,金鑫.小议遗失物拾得制度[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26(6):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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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劼劼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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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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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法典》出台的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作为物权法中具有不容忽视地位的遗失物拾得的问题,也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遗失物拾得的问题主要涉及拾得人的通知、保管、交付义务以及责任范围,报酬请求权及费用等多方面的内容。在这里,笔者仅就确立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和拾得物的归属问题阐述了自己观点,旨在抛砖引玉,引起人们对遗失物拾得立法的重视,完善我国的民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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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失物拾得 立法历史 立法现状 报酬请求权 归属制度 |
收稿时间: | 2006-06-14 |
修稿时间: | 2006-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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