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考报名和考试时间有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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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全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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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出通知,对我省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作如下调整:1.从2003年起,我省自学考试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的倒数第二个星期和第三个星期的周六、周日,共4天;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的倒数第一个星期和11月的第一个星期的周六、周日,共4天。2.我省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为每年的7月8—15日和12月8—15日。即:参加4月份的两次考试应于上一年的12月8—15日报名,参加10月份的两次考试应于当年的7月8—15日报名。(详见本刊第11期《河北省200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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