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履行职责是幼教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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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春霞.政府履行职责是幼教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J].学前教育研究,2007(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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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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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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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幼儿教育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幼儿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苏州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幼儿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办老百姓满意的幼儿教育,形成了以公办园为主体,以教育部门为主管,以示范园为龙头,公有、民办共存、优质均衡发展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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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幼儿教育 政府 社会公益事业 |
收稿时间: | 2006-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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