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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师生美术作品评比”办法
作者单位:《师范教育》编辑部,《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
摘    要:为了检阅全国中师美术教学成果,交流各地中师美术教学经验,深化中师美术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中师美术教学质量,受国家教委师范司委托,《师范教育》编辑部和《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联合于1991年举行全国中师生美术作品评比。评比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评对象:所有中等师范学校1991年暑假前的在籍学生。二、作品要求:(1)参评作品必须由学生自己创作。作品内容健康,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体现师范性,能联系小学、幼儿园和中师实际,能反映学生的基本功。(2)参评作品分五类:速写:要求画面反映中师或小学、幼儿园丰富多彩的活动。画幅尺寸:8开。色彩画(水彩或水粉):要求以现行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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