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新思路——以诊所法律教育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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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从容,雷兰.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新思路——以诊所法律教育为例[J].江西教育科研,2006(10):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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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从容 雷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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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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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导致与法律职业实践的分离,是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普遍现象。诊所法律教育模式是在传统法学教学模式基础上的新尝试,它借鉴医学院临床实习的教学模式,在教师的指导下,选取有针对性的真实案例,让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使学生从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并在办案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律师思维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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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法律教育模式 法学教学 教学改革 本科 教学模式 执业技能 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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