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卫所改制中的户籍编制与徭役承应——以麻阳县为中心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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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爱萍.清代卫所改制中的户籍编制与徭役承应——以麻阳县为中心的考察[J].历史档案,2022(1):93-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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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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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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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初,麻阳县析抛荒田为屯田,招徕辰州、沅州、平溪、清浪、偏桥、镇远等卫所旗军进入境内屯种,由此形成了卫所与州县犬牙交错的人居、土地格局.入清以后,卫所改制,但各卫所裁撤、屯田归并州县的步调并不一致,麻阳县以散附里甲和另立新里的方式将屯户纳入管理,以致屯户的里甲编制呈现为不同形态.归并而来的屯户也需承当地方徭役.面对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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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卫所 屯田 户籍 徭役 麻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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