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教育
科学、科学研究
世界各国文化与文化事业
体育
文化理论
信息与知识传播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简论李光地《诗所》对朱熹“淫诗说”的修正
引用本文:
陈其祎.简论李光地《诗所》对朱熹“淫诗说”的修正[J].文学教育(上),2019(8).
作者姓名:
陈其祎
作者单位:
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摘 要:
朱熹《诗集传》提出"郑、卫之诗"为"淫诗"的观点,在理学盛行的时代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引起了人们的争议,清初的李光地作为朱子学代表,在学术上显得相对圆通,在基本肯定朱熹"淫诗说"的基础上,并没有全面接受,而是用不同的方式巧妙地对其予以了修正。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