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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的兼类”辨难
引用本文:张月明.“词的兼类”辨难[J].内蒙古电大学刊,1991(8).
作者姓名:张月明
作者单位:伊盟电大分校
摘    要:0 给汉语的词分类,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读音相同,书写形式一致,词汇意义相关,而语法功能迥异的词,如“锁、锄、病、左、破、忙、领导、发明、精神、矛盾、丰富、密切”等。这些词到底是一个词兼属于不同的语法类别,还是由相同的书写形式记录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分属于不同的语法类别?目前最为流行,最有影响的说法是:象“锁门”的‘锁”和“一把锁”的‘锁”这类词,因其读音相同,书写形式一致,词汇意义有一定联系,是“一词多类”的”兼类”或“跨类”词。这种观点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然而立说者囿于书写形式的圈子和西洋语法的框架,昧于语言和文字的关系,得出这样的结论,实在是一个极大的误会。在语法学界有人也察觉到了这种说法的不合理,譬如丁声树等在《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中指出:“但是有时侯一个词可以属于两个不同的词类,应该作为两个词看待。”①这样认识问题本来颇有思致,但在表述上前后抵牾,说服力也就因之而削弱了。朱德熙先生说得更明白,他认为完全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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