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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和利用工作,保证重大活动档案的真实、完整,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在重大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标志性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重大活动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  政府令  社会发展  利用工作  保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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