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般纪律处分类文件户外张贴发布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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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彦离.对一般纪律处分类文件户外张贴发布的思考[J].档案管理,2004(6):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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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彦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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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州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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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件内容信息应知范围的信息送达对象数量、类型和需知信息的内容本身的类型决定件内容信息的送达方式。送达方式分内部发布形式和公开发布形式,户外张贴属于后。一般纪律处分类件发布的主要和直接目的是处罚违纪当事人与警示同类,通过组织系统内部传递传达宣布形式可实现其目的。采用户外张贴形式造成件内容信息实际知悉范围超出应知范围,进而使违纪受罚人的形象、声誉受损范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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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部 信息 声誉 发布形式 组织系统 范围 户外 纪律处分 送达方式 当事人 |
文章编号: | 1005-9458(2004)06-004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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