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该不该交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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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建飞,欧阳晓娴.我到底该不该交违约金?[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6(22):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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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建飞 欧阳晓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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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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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小芸是今年7月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现在上海一家电子产品销售公司工作。当初决定去这家公司上班时,小芸对这家公司的各方面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迫于就业形势的严峻,匆匆在毕业前与这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在毕业后不久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小芸在该公司工作了3个月以后,觉得自己非常不适合在这家公司工作,因此有了辞职的想法。但是,小芸在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1年的服务期,并且约定若是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对方6000元的违约金。小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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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金 大学毕业生 销售公司 劳动合同 电子产品 就业形势 就业协议 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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