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辽宁地区粮食安全政策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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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学飞.新中国成立初期辽宁地区粮食安全政策简述[J].兰台世界,2023(3):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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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学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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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省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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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粮食安全政策早期是指为了保证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而制定的规范和准则。其中包含三层含义:一要生产足够的粮食;二要把生产的粮食及时送到消费者手中;三要让消费者买得起粮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粮食安全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此时主要目的是为提高粮食供给,保证人民对粮食的基本需求,并为实现工业化提供积累。辽宁地区工业基础雄厚,为促进工业的恢复和发展,保证军需民用及工业原料的需要,粮食问题一直被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之上。结合辽宁地区实际情况,东北局首先提出了东北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从1950年至1952年,全力争取把农业生产恢复到1944年的水平,改造原有经济结构,为进一步发展东北工业准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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