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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立法与社会主义人权保障制度
作者姓名:李威忠
作者单位: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副教授
摘    要: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人权白皮书》中正确指出: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各国人民只有获得生存权的前提下,才能谈得上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本文着重研究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与完善,反映我国人权保障制度的伟大成就,以证明只有人民掌握自己命运的社会主义制度才有真正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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