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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做朋友,拒恶小而不为
引用本文:吴斌.与法律做朋友,拒恶小而不为[J].初中生辅导,2011(8):4-5.
作者姓名:吴斌
作者单位:思南县大坝场中学初三(7
摘    要:三国时先主刘备临终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可我们有些同学至今也不明白:“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这一道理。

关 键 词:朋友  法律  进德修业  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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