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自然教学专业委员会1999年年会优秀自然课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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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自然教学专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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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注:1.评价项目为自然教学基本因素,各项目的具体要求根据自然教学规律和近年来自然教学研究重点而定。 2.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办法。为使记录、统计方便,各个项目的分值相同,不同项目同一档的分值也相同;为增加“教学过程”的权重,该项目设立两个分项,分项的分值与项目相同。 3.“教学特色”一项为加分。无特色不加分,有特色视情况加3-10分,最多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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