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音乐教育对未成年犯的教化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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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跃跃,袁媛,凌小英.试论音乐教育对未成年犯的教化功能[J].思想教育研究,2012(2):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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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跃跃 袁媛 凌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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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湖南 长沙,410012 2.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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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音乐教育对少年犯的教化功能及实践研究”(项目编号:09YJA760010)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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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音乐教育对少年犯的教化功能除了通常意义上的审美教育之外,最重要的是进行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音乐教育,有助于用音乐的情感去感化他们,触动他们的心灵,唤醒他们内心深处的良知和情感,帮助他们树立起走向社会、走向新生的信心和勇气。针对未成年犯的心理、生理特点,对未成年犯的音乐教育,表现为心理矫治功能、人格塑造功能、心灵净化功能、情绪调节功能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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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心理矫治 人格塑造 心灵净化 情绪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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