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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的目的
引用本文:刘红玉,王晖.论行政诉讼的目的[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8(6):19-21.
作者姓名:刘红玉  王晖
作者单位:1. 湖南大学,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湖南,长沙,410082
2.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在程序的独立性价值日益被发掘的今天,行政诉讼的目的也应该重视主体对程序利益的追求。行政诉讼的目的应定位为利益保障,利益保障可分解为相对人的实体权益保障、公共利益保障、相对人的程序利益保障。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目的  利益保障
文章编号:1009-4482(2006)06-0019-03
收稿时间:2006-07-21
修稿时间:200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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