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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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红玉,王晖.论行政诉讼的目的[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8(6):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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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红玉 王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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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大学,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湖南,长沙,410082 2.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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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程序的独立性价值日益被发掘的今天,行政诉讼的目的也应该重视主体对程序利益的追求。行政诉讼的目的应定位为利益保障,利益保障可分解为相对人的实体权益保障、公共利益保障、相对人的程序利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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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目的 利益保障 |
文章编号: | 1009-4482(2006)06-0019-03 |
收稿时间: | 2006-07-21 |
修稿时间: | 2006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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