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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律中“体罚”相关规定的调整——由恶性体罚严重伤害学生引发的思考
引用本文:李芳.试论法律中“体罚”相关规定的调整——由恶性体罚严重伤害学生引发的思考[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20(6):30-34.
作者姓名:李芳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北京,100875
摘    要:法律条文对体罚界定不清、认识模糊、绝对化否定,是教师随意体罚学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及侮辱学生人格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现行法律必须调整有关“体罚”的规定,明确界定体罚,允许合法体罚、禁止违法体罚,并将体罚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体罚程序。

关 键 词:惩戒  体罚  教育性
文章编号:1671-0916(2007)06-0030-05
修稿时间: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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