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真实是作文教学的本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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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文涛
,聂德琴.个性真实是作文教学的本质要求[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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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文涛 聂德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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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首先让我们审视一下《语文教学大纲》对高中生写作的要求共有九条(第9-17条),核心要求是第12条,内容上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形式方面要思路清晰,选取材料围绕中心,结构合理。第9-11条用这样几个中心动词阐述了作文的过程,“观察”、“感受”、“思考”、“表达”。关键的修饰语有“有意识”“负责”“有个性、有创意”。第13、14条是表达方式和语言方面的要求。第15条是操作层面上的要求,“多写”、“多改”、“交流”、“展示”、“评价”。第16条明确规定了写作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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