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榷疑四则 |
| |
引用本文: | 陈斌,何世英.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榷疑四则[J].绥化学院学报,1985(2). |
| |
作者姓名: | 陈斌 何世英 |
| |
摘 要: | 一、又义兴水中有蛟,山中有白额虎,并皆暴犯百姓 (初中语文第二册《周处》其中“并”字,课文注为:“两者”。此注欠妥。如果把“并”注为“两者”,岂不是把这个“并”字作数量词或代词看待了吗?“并”作数量词或代词,遍查辞书,均无此义。从句式上看,这句话中的“并”字与“皆”字都是从范围上去限制谓语“犯”的,因而它明显地处于状语的位置。而且这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