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者按 8月15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发出<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北京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2]21号).通知明确指出:北京市重大活动档案是首都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极其珍贵的信息资源和历史财富.做好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工作,是关系到真实和永久记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历程的重要问题.但由于一些具体原因,目前存在着有的重大活动档案无人整理归档、甚至大量损毁和流失的现象.为了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完整齐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首都现代化建设,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将<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北京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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