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领域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法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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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丹.我国药品领域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法理分析[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2(4):157-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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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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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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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中普通法上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该制度与大陆法系侵权法上崇尚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不同。本文从法理角度研究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自身价值,从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角度分析了该制度建立的可行性,并提出我国应该在药品领域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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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罚性损害赔偿 价值分析 民法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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