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权利实践研究--组织化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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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本欣.图书馆权利实践研究--组织化参与政府信息公开[J].山东图书馆季刊,2013(1):19-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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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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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洋大学图书馆,辽宁大连116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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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l11btq003)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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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但当前,公共图书馆在公民获取政府信息中所起作用有限.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框架之下,公共图书馆与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其相对于行政机关处于权利主体地位.藉此,公共图书馆组织化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民利益表达的组织化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特定的政治文化语境下,组织化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图书馆权利实践的一种方式,还受到诸多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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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图书馆权利 法律关系 公共图书馆 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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