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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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刚.香港与内地: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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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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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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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与内地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是基于香港回归。这种区际法律冲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一制国家内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情况下的冲突,具有其特殊性。对其解决,应遵循“一国两制”、平等互利和保障正常的区际民商事交往三项原则,通过统一实体法和区际冲突法两种途径,采取三个步骤即首先类推适用国际私法,其后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私法,最后逐渐实现全国实体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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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国两制”香港法域 区际法律冲突 区际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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