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职责是报道而非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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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梦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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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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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朝先生认为记者应“在得知这种情况后及时地 向有关单位通报,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杜绝这种情况发生。”果真如此吗?“事先报告”或许可以令这场舞弊事件烟消云散,但却未必能实现“从根本上维护高考的公平和公正”的初衷,相反,在我看来,“报告”的做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的操作性上都极不可取。原因有四: 其一,从操作的可行性看。假如记者事先向有关单位通报了所掌握的情况,主管部门可能会坚决制止,把一些考生的舞弊“预谋”扼杀在萌芽状态。但也有更坏的一种可能,即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和种种利害关系,向舞弊者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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