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把受众带入法制现场
引用本文:蔡晓海,李娜.把受众带入法制现场[J].记者摇篮,2008(8):70.
作者姓名:蔡晓海  李娜
作者单位:台安县广播电视局
摘    要:法制新闻的现场报道足电视记者置身于事件的现场,出图像并用同期声向观众叙述、评论事件详细过程的一种报道形式,是近年来我们法制新闻记者常川的、极其生动的报道形式。它最能体现电视报道的“个性”,充分发挥法制报道传播速度快、现场感强、视听兼备,使观众直接“目睹”整个案件事态的发展与变化。

关 键 词:现场报道  法制新闻  受众  报道形式  电视记者  新闻记者  “个性”  电视报道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