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木兰诗》的伦理意义
引用本文:赵天晟.试论《木兰诗》的伦理意义[J].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2).
作者姓名:赵天晟
摘    要:《木兰诗》是我国古代诗歌史上一块不可多得的美玉。千年以来,传颂不衰。这种永久的魅力固然是因其塑造的那个令人喜欢的女英雄,以及这种塑造之中张扬的那种对男尊女卑观念的强大冲击力和强大的艺术感染力,但这首诗中所蕴含的浓郁的伦理意义也是使其魅力非凡的重要原因。 “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加上“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一下了便把木兰推到了战争的巨大背景之下,并且使之陷入无法回避的家庭责任与国家义务、侍养父母与报效国家,个人幸福与社会稷安全的矛盾冲突中,而这种复杂的生活层面的冲突折射于伦理层面,便表现为忠与孝、齐与平、义与情等伦理价值与道德观念之间的冲突,如此激烈的冲突让一个柔弱的农家女子去承担,未免太有些悲壮了。“不闻机抒声,唯闻女叹息”这种叹息、沉思正反映了木兰那痛苦决择的心理过程。但她最终作出了选择:“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这种选择既是尽孝的意愿,更是尽忠的宣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