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哈佛大学尼曼新闻基金会主办的记者进修班第一次集会上,负责人西蒙斯告诉大家:加拿大与日本政府曾打算邀请这一届进修班的全体记者去访问,一切费用由它们负担。但他没有接受,因为记者受了人家的款待,写起文章来,难免会影响自己的独立见解,这是违反美国新闻职业道德法的。当时我们听到美国有新闻记者职业道德法,真觉得是个新鲜事。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在我们的印象中,只模模糊糊地感到,似乎美国一些记者大都是搞“人咬狗”这一类耸人听闻或黄色新闻的,那里会有职业道德?一些美国同行知道我们对这问题很感兴趣,就详细向我们介绍情况,并推荐我们看有关的书和资料,使我们对这一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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