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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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纪以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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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安市法律援助办公室,江苏淮安,22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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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现代化定义是“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法是基于系统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的逻辑结构和社会道德基础作为立法标准来实行的。当遇到了市场发展和法律更替的问题时,一些传统的法律依据便无法进行解释和解决。立法者正试图从新的渠道来解决目前的困境,不管最后会取得什么样的结果,至少在法律的技术层面上有一定的意义。在新的时代。一种以精神内核作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法,在现代化之路上以理性和本土化的基础为前提来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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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现代化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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