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紫砂门事件的法律适用及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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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美玉.美的紫砂门事件的法律适用及思考[J].现代企业文化,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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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美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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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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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件经过
2010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湖南溆浦、广东潮州的一些厂家,使用田土、黄土、黑土等普通陶土,添加铁红粉、二氧化锰等化学颜料,配制加工成内胆原料泥.这种原料泥到了一些陶瓷厂,经过冲压成型、"釉水"调色,就烧制加工出所谓的紫砂内胆.这些内胆以每个几元到十几元的价格,卖给美的、九阳等电器厂,经过加工包装,成了所谓"天然养生"的紫砂煲,以每个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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