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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为理之根理乃情之果--论吴趼人写情小说的“情”“理”关系
引用本文:李永.情为理之根理乃情之果--论吴趼人写情小说的“情”“理”关系[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4):47-49.
作者姓名:李永
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河南 洛阳,471022
摘    要:吴趼人在其独立创作的三部写情小说中,成功地塑造了棣华、婉贞、阿男等三位女性形象,从而生动地阐释了“情为理之根、理乃情之果”这一情理关系。也就是说情是先天存在、自然发生的,如果个人把握得合理,就能升华为社会伦理道德;如果个人把握得不好,就会沦为“魔”“欲”。

关 键 词:吴趼人  写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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