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为理之根理乃情之果--论吴趼人写情小说的“情”“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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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情为理之根理乃情之果--论吴趼人写情小说的“情”“理”关系[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4):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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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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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洛阳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河南 洛阳,47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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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吴趼人在其独立创作的三部写情小说中,成功地塑造了棣华、婉贞、阿男等三位女性形象,从而生动地阐释了“情为理之根、理乃情之果”这一情理关系。也就是说情是先天存在、自然发生的,如果个人把握得合理,就能升华为社会伦理道德;如果个人把握得不好,就会沦为“魔”“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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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吴趼人 写情小说 情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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